| 关于建立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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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6 11:06 文章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有关进出口企业: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帮助我市企业积极应对挑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决定建立我市重点进出口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和信息员的选择
(一)重点企业类型。1、规模型:本地区2008年出口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2、成长型: 预计2009年出口能突破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潜力型:已办理备案登记,但没有自营出口,但市场前景较好;目前为出口供货,但供货转自营出口潜力较大的企业。
(二)信息员要求。信息员要求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熟悉本企业情况和外贸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的向商务局提供有关信息和按时报送月度进出口信息报表。
信息员名单于2月24以电子文档方式报我局外经科。电子信箱:ngx1234@163.com
二、信息交流方式
(一)信息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进出口信息报表。以便我局及时将企业上报的数据汇总上报。
(二)日常我局通过网站、邮件等形式,及时将有关外贸政策和展会、培训等通知发送到重点企业。
三、保障及激励措施
(一)各有关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本企业出口信息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认真选定人员担任信息员工作,要做到人员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信息员要向商务部门提供固定的、长期有效的电子信箱和备用电子信箱,以便信息交流之用。提供的出口信息要及时、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可靠。
(二)我局指定专人负责重点企业的出口工作,点对点衔接,调度企业的出口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跟踪服务企业信息员登记表
2、重点跟踪服务企业 月份进出口信息报表
3、宣城市出口企业信息调查与开拓市场服务需求调查表1
二○○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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